函,為劉泓志君等為要求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76條,因為詐欺刑責提高,必須修正為詐欺可三審方合憲之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