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一條及第三條條文等16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