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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勞工保險條例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李應元
莊瑞雄
陳亭妃
連署人
許智傑
李俊俋
黃國書
陳節如
蔡其昌
黃偉哲
姚文智
趙天麟
蔡煌瑯
葉宜津
陳其邁
蕭美琴
高志鵬
許添財
段宜康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勞工保險條例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第十七條之一 本保險之保險費、滯納金,優先於普通債權。
一、本條新增。 二、現行勞工保險費之欠費執行,常遇欠費義務人因其他債權人參與分配而無法順利清償。為健全勞工保險基金財務穩定,故參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九條,增訂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