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要求警政署於6個月內提出人力改善、還警健康計畫,送內政委員會審查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