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請該部於104年2月15日前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健保財務中長程規劃報告,包含如何處理避費及家戶總所得等議題乙案,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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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