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委員李桐豪、徐欣瑩、高金素梅及陳怡潔等4人依據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合組「立院新聯盟」政團,並於民國104年2月12日成立,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