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電腦設備採購預算較102年度預算暴增1倍,疑似有重複編列浪費預算之嫌,另個人電腦採購費用有鉅額差距,顯然不合常理,請該公司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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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