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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查委員鄭天財等22人擬具「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三讀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照案通過) 第三條 本基金會之主管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
第三條 本基金會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委員鄭天財等22人提案: 為統一中央行政機關名稱,爰提案修正「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三條條文,將「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修正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以符「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之規定。 審查會: 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