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王惠美
王惠美
吳育昇
吳育昇
陳怡潔
陳怡潔
王育敏
王育敏
鄭汝芬
鄭汝芬
呂玉玲
呂玉玲
連署人
李鴻鈞
李鴻鈞
林國正
林國正
賴士葆
賴士葆
張嘉郡
張嘉郡
林鴻池
林鴻池
林郁方
林郁方
陳鎮湘
陳鎮湘
呂學樟
呂學樟
廖正井
廖正井
羅淑蕾
羅淑蕾
吳育仁
吳育仁
黃昭順
黃昭順
楊瓊瓔
楊瓊瓔
江惠貞
江惠貞
鄭天財Sra.Kacaw
鄭天財Sra.Kacaw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十九條之二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依被保險人生育情形,按下列方式計算之: 一、被保險人生育一胎者,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 二、被保險人生育第二胎或生育雙胞胎者,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計算。 三、被保險人生育第三胎以上或生育三胞胎以上者,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九十計算。 前項津貼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六個月。 第一項津貼,於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 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第十九條之二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六個月。 前項津貼,於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 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一、生育率逐年下降之結果,不但使得人口成長趨於遲緩,人口年齡結構也會跟著改變,將會面臨負成長,人口老化之趨勢。國發會預估,我國人口會在2021年達到2,356萬人的高峰,2022年恐出現負成長,較2年前的預估提早4年。在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佔比方面,會從2014年的12%,持續增加至2061年的41%;其中80歲以上人口佔老年人口比率,將從2014年的25.1%,大幅上升至2061年的43.2%。拐杖取代嬰兒車之情況,將造成老人照護對社會成本之支出太大,在稅收有限之國家,將會發生世代性之惡質循環,引爆政府財務危機。 二、又台灣近年出生人數從1998年一路下滑,到2013年,只剩下19萬4,939人,台灣婦女平均生1.07個小孩,創下世界最低紀錄。 三、而中研院經濟所研究顯示,為能維持正常生活水準,台灣平均每位婦女至少要生2.1個小孩。雖政府已推出如「助妳好孕專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鼓勵生育政策,惟對國人而言仍顯不足,大部分國人仍因經濟壓力,不願意生育。 四、為鼓勵國人生育2個以上小孩,減緩台灣因少子化帶來之負面影響,同時減輕家庭在生育、養育子女上之經濟負擔,爰提出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對生育第二胎以上及生育多胞胎之家庭,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成數,以提高國人生產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