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資訊網
首頁
會議
議案
公報
法律
立法委員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增訂條文
說明
第十四條之一 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中途之家或寄養家庭,以安置及治療經法院判處緩刑或減輕罰責之心智障礙者性侵加害人。
一、本條文新增。 二、為協助心智障礙者接受治療,對於經法院判處緩刑或減輕罰責的加害者,應該在政府所設置的機關裡接受治療,故新增本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