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修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編制表」乙案,經本院第8屆第4會期第17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