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針對現行憲政制度窒礙難行之處,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文第十二條及立法院組織法第九條成立修憲委員會,設置審查小組,廣開公聽會,凝聚社會共識,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文第十二條賦予之職權,提出憲法修正案,交由中華民國人民複決,回應國民對立法院之託付及期待,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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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臣
陳學聖
李桐豪
賴士葆
蔡煌瑯
楊麗環
丁守中
葉津鈴
盧秀燕
- 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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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林滄敏
王育敏
蔣乃辛
李慶華
吳育昇
張嘉郡
羅明才
顏寬恒
王進士
林鴻池
鄭天財Sra.Kacaw
陳超明
廖正井
呂學樟
林國正
陳根德
羅淑蕾
紀國棟
鄭汝芬
楊玉欣
陳碧涵
周倪安
盧嘉辰
馬文君
陳怡潔
高金素梅
江惠貞
吳育仁
楊瓊瓔
- 議案狀態
-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
- 提案委員
- 原始資料
-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