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之展延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