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一、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辦理國土、海岸地區及土資場等計畫之研擬審議、規劃管理」凍結1,000萬元,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二、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本部營建署及所屬「辦理國土、海岸地區及土資場等計畫之研擬審議、規劃管理」中「業務費」凍結500萬元,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始得動支乙案,檢送解凍報告,請安排報告案。三、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辦理國土、海岸地區及土資場等計畫之研擬審議、規劃管理」預算5,864萬5,000元,凍結四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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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