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第伍點及第柒點規定等7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