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國家情報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國家情報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九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九條 協助國家情報工作法所定各項工作之個人,對我國情報工作著有功績、勞績或有特殊優異事蹟表現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頒給本獎章。 第九條 外籍人士對我國情報工作著有功績、勞績或有特殊優異事蹟表現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頒給本獎章。
為激勵整體國家情報工作效能,並符合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二十七條對人民或外國人協助國家情報工作之獎勵意旨,爰修正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