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已函請新北市政府儘速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審慎審議辦理「土城普安堂文資法不作為慘案殘址」之古蹟提報案,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