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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陽明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07營建工程」其中「園區易崩坍地區或災害搶修水土保持及公共設施安全補強工程」等7項工程原列6,3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解凍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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