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羅淑蕾
羅淑蕾
連署人
邱文彥
邱文彥
李俊俋
李俊俋
李昆澤
李昆澤
蔡正元
蔡正元
葉津鈴
葉津鈴
賴振昌
賴振昌
楊玉欣
楊玉欣
陳碧涵
陳碧涵
蔡煌瑯
蔡煌瑯
陳雪生
陳雪生
周倪安
周倪安
黃偉哲
黃偉哲
葉宜津
葉宜津
蔡其昌
蔡其昌
馬文君
馬文君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四條 本保險之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 第四條 本保險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工程之推動,以及「衛生福利部組織法」公布施行,修正行政院衛生署為衛生福利部。
第七條 本保險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為保險人,辦理保險業務。 第七條 本保險以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為保險人,辦理保險業務。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工程之推動,以及「衛生福利部組織法」公布施行,修正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