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十條之一 為增進藥品療程之效益及用藥品質並鼓勵回收家中長期未使用、已過期或過剩的居家廢棄藥品,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設立藥事照護及廢棄藥品回收基金。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藥物製造業者及輸入業者繳納之徵收金。
二、政府預算撥入。
三、滯納金。
四、捐贈收入。
五、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六、其他有關收入。
本基金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居家、社區、機構性藥事照護。
二、廢棄藥品之回收、回收獎勵、宣導、銷燬、污染防治及研究等相關業務。
藥物製造業者及輸入業者繳納之徵收金,其徵收方式、數額、計算方式、繳費流程、繳納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徵收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
一、本條新增。
二、目前針對居家剩餘藥品的處理,民眾大多採用藥品丟棄的方式,包括:丟到一般家庭垃圾袋中或倒到馬桶沖掉等。由於現代淨水及污水處理系統無法分解常用的藥品,例如:抗生素、避孕藥、更年期婦女服用的荷爾蒙補充藥品、降膽固醇藥、鎮靜劑及抗癲癇藥等等。所以藥品會殘留在淨化後的水中,於是含藥化學物質便被送入居家飲水系統中,長期飲用含微量藥物的水會危害人體健康。
由於民眾卻未必清楚所服用藥種類,如抗生素、荷爾蒙製劑等,對環境仍有危害,藥物對自然環境、生態造成的影響是無法預估,對所有動植物來說更是潛藏的威脅,並不可以大數法則,全數以「一般廢棄物」處理。藥物丟入垃圾桶經過焚化爐處理,會造成空氣汙染;丟入馬桶也會汙染水源,最好是回收以醫療廢棄物規格處理。目前許多大型醫院設有回收站,於健保藥局也有設回收站,方便民眾進行回收。由藥師專業人員根據藥品特性來分類處理。
從大量的回收藥物,也看到醫療嚴重浪費。不按醫師指示服用藥物以及老年民眾習慣性逛醫院、跨科看診重複拿藥,是國人大量浪費藥品的三大主因,服用的藥品種類越多,發生交互作用或造成藥物不良反應的機率也會大幅提升;且慢性病患者在不同醫院接受治療、領藥,就可能會發生重複用藥以及潛在的藥物交互作用,對身體健康造成威脅。
因此藉由藥事照護,推動「社區藥師制度」,協助民眾了解自己的病情,拿該拿以及吃該吃的藥品,希望能逐漸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降低重複用藥風險,提高服藥配合度,節省醫療資源,也不會有藥物過剩的問題。
病人有就醫的權利,但也有相對的責任,除了聽從醫師囑咐,對於剩餘或過期藥物,要確實拿到醫院或西藥房回收點,減少生活環境污染。政府也應該加速全國宣導,讓民眾儘速養成回收廢棄藥品的習慣,多管齊下才能減輕環境污染。爰增設藥事照護及廢棄藥品回收基金,以利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