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吳育仁
吳育仁
連署人
廖正井
廖正井
羅淑蕾
羅淑蕾
羅明才
羅明才
紀國棟
紀國棟
陳碧涵
陳碧涵
孔文吉
孔文吉
蔡正元
蔡正元
陳鎮湘
陳鎮湘
林明溱
林明溱
楊玉欣
楊玉欣
詹凱臣
詹凱臣
馬文君
馬文君
王育敏
王育敏
徐欣瑩
徐欣瑩
李貴敏
李貴敏
楊應雄
楊應雄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三十二條 生育給付標準,依左列各款辦理: 一、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者,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分娩費三十日,流產者減半給付。 二、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者,除給與分娩費外,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兩個月。 三、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分娩費比例增給。 被保險人難產已申領住院診療給付者,不再給與分娩費。 第三十二條 生育給付標準,依左列各款辦理: 一、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者,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分娩費三十日,流產者減半給付。 二、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除給與分娩費外,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三十日。 三、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分娩費比例增給。 被保險人難產已申領住院診療給付者,不再給與分娩費。
一、依世界主權國家2012年生育率排名,224國之中我國世界排名第222名,倒數第三。每名婦女的育齡期生育數為1.11,低於美國的2.06、法國的2.08、英國的1.90,也低於亞洲人口老化危機嚴重的日本1.39。另依經建會統計,台灣目前的扶養比是7:1,即七個年輕人扶養一個老人,但到2051年,台灣的扶養比將達1.5:1,與日本看齊,這項比率遠低於歐美國家的水準。 二、今(103)年1月29日總統府公告實施之<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教人員的生育給付為兩個月。另查<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生育給付之規定,參加保險之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按其事故發生當月之投保金額一次給與二個月。流產者,按其事故發生當月之投保金額一次給與一個月。雙生以上者比例增給。反觀廣大980萬投保勞工保險之勞工,現行保障卻只有依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三十日。生育給付保障只有公務人員與農民的一半,產生差別待遇。 三、據勞保局統計,去年申請勞保生育給付的請領數量有14萬多件,給付金額39億元,前年因為是龍年,生育率高,請領案件相對來說也多,數量高達14萬7千多件,給付金額約40.4億元。若勞工比照公務人員與農民,生育給付為2個月,勞動部估計勞保基金一年增加支出31億元,不僅全台約14萬名婦女受惠,平衡工作與家庭,也能刺激生育率。 四、綜上所述,爰增訂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者,除給與分娩費外,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