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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請該會參考美國及日本做法,酌增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之揭露級距,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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