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蔣乃辛
蔣乃辛
連署人
楊玉欣
楊玉欣
盧秀燕
盧秀燕
鄭汝芬
鄭汝芬
蘇清泉
蘇清泉
鄭天財Sra.Kacaw
鄭天財Sra.Kacaw
魏明谷
魏明谷
顏寬恒
顏寬恒
吳育仁
吳育仁
陳根德
陳根德
徐少萍
徐少萍
劉建國
劉建國
李貴敏
李貴敏
詹凱臣
詹凱臣
林國正
林國正
孔文吉
孔文吉
王育敏
王育敏
陳碧涵
陳碧涵
江惠貞
江惠貞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九條 科技部得商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在園區內設立實驗中小學(含幼兒園)及雙語部或雙語學校。 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教師任用資格及學生入學資格,由教育部會同科技部訂定之。 第九條 國科會得商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在園區內設立實驗中小學(含幼稚園)及雙語部或雙語學校。 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教師任用資格及學生入學資格,由教育部會同國科會訂定之。
為配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施行,原依「幼稚教育法」許可設立之幼稚園,應於101年12月31日前申請改制為幼兒園,爰修訂「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九條,將「幼稚園」文字修正為「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