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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殯葬管理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張嘉郡
連署人
江惠貞
羅明才
盧秀燕
紀國棟
詹凱臣
蔡錦隆
孔文吉
楊玉欣
盧嘉辰
徐少萍
陳根德
王育敏
陳鎮湘
曾巨威
陳碧涵
蔣乃辛
李桐豪
吳育仁
王惠美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殯葬管理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第二十一條之一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之第一、二、三款低收入戶,使用由其設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所經營或委託民間經營之下列公立殯葬設施,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規費: 一、火化場。 二、骨灰(骸)存放設施。
一、本條新增。 二、為減輕低收入戶之經濟負擔,讓其於人生的終點站亦能有所完善依歸,爰明文規定免收其使用部分公立殯葬設施之使用管理相關規費,使全國補助標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