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楊麗環
楊麗環
連署人
陳雪生
陳雪生
盧嘉辰
盧嘉辰
蘇清泉
蘇清泉
廖正井
廖正井
張慶忠
張慶忠
吳育仁
吳育仁
蔡錦隆
蔡錦隆
陳超明
陳超明
呂玉玲
呂玉玲
林國正
林國正
蔣乃辛
蔣乃辛
林滄敏
林滄敏
翁重鈞
翁重鈞
顏寬恒
顏寬恒
楊瓊瓔
楊瓊瓔
高金素梅
高金素梅
黃昭順
黃昭順
陳根德
陳根德
費鴻泰
費鴻泰
盧秀燕
盧秀燕
賴士葆
賴士葆
陳淑慧
陳淑慧
邱文彥
邱文彥
江啟臣
江啟臣
李慶華
李慶華
徐欣瑩
徐欣瑩
陳碧涵
陳碧涵
黃志雄
黃志雄
林郁方
林郁方
楊玉欣
楊玉欣
詹凱臣
詹凱臣
陳鎮湘
陳鎮湘
楊應雄
楊應雄
徐少萍
徐少萍
丁守中
丁守中
鄭汝芬
鄭汝芬
徐耀昌
徐耀昌
鄭天財Sra.Kacaw
鄭天財Sra.Kacaw
王惠美
王惠美
孔文吉
孔文吉
王廷升
王廷升
潘維剛
潘維剛
羅明才
羅明才
王育敏
王育敏
紀國棟
紀國棟
江惠貞
江惠貞
呂學樟
呂學樟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四十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違反第七條第一項或第八條規定者,按其污染排放量及污染程度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排放許可證、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或勒令歇業。 前項處罰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畜牧業違反第七條第一項或第八條之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排放許可證、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或勒令歇業。 第四十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違反第七條第一項或第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排放許可證、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或勒令歇業。 畜牧業違反第七條第一項或第八條之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排放許可證、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或勒令歇業。
一、近日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K5、K7、K11廠連續被查獲偷排放汙水,各廠僅被開罰6萬、60萬,裁罰金額和違法事實不成比例。 二、彰化地檢署也發現彰化十家電鍍工廠,偷排放含有氰化物、總鉻、六價鉻、銅和鎳等有毒廢水,排放至灌溉水道,嚴重汙染灌溉用地,高雄仁武區電鍍工廠排放未經處理廢水,污染超標500倍,比日月光偷排還毒的含重金屬鎳、強酸廢水偷排入後勁溪。 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按排放量及污染程度加重處罰,訂定裁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