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楊麗環
楊麗環
連署人
盧嘉辰
盧嘉辰
蘇清泉
蘇清泉
江惠貞
江惠貞
王育敏
王育敏
楊應雄
楊應雄
廖正井
廖正井
詹凱臣
詹凱臣
鄭天財Sra.Kacaw
鄭天財Sra.Kacaw
張慶忠
張慶忠
吳育仁
吳育仁
賴士葆
賴士葆
翁重鈞
翁重鈞
顏寬恒
顏寬恒
楊瓊瓔
楊瓊瓔
黃昭順
黃昭順
高金素梅
高金素梅
陳雪生
陳雪生
鄭汝芬
鄭汝芬
呂玉玲
呂玉玲
費鴻泰
費鴻泰
陳超明
陳超明
江啟臣
江啟臣
陳根德
陳根德
林國正
林國正
丁守中
丁守中
徐欣瑩
徐欣瑩
黃志雄
黃志雄
盧秀燕
盧秀燕
徐少萍
徐少萍
林滄敏
林滄敏
李慶華
李慶華
王廷升
王廷升
徐耀昌
徐耀昌
楊玉欣
楊玉欣
林郁方
林郁方
孔文吉
孔文吉
潘維剛
潘維剛
陳碧涵
陳碧涵
蔡錦隆
蔡錦隆
羅明才
羅明才
紀國棟
紀國棟
陳淑慧
陳淑慧
王惠美
王惠美
陳鎮湘
陳鎮湘
蔣乃辛
蔣乃辛
呂學樟
呂學樟
邱文彥
邱文彥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二十六條 為鼓勵產業永續發展,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補助或輔導企業推動下列事項: 一、協助企業因應國際環保及安全衛生規範。 二、推動溫室氣體減量與污染防治技術之發展及應用。 三、鼓勵企業提升能資源使用效率,應用能資源再生、省能節水及相關技術。 四、產製無毒害、少污染及相關降低環境負荷之產品。 前項補助或輔導之對象、資格條件、審核基準、申請程序、核定機關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企業如違反環保相關法令之規定,應予以停止第一項之補助。 第二十六條 為鼓勵產業永續發展,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補助或輔導企業推動下列事項: 一、協助企業因應國際環保及安全衛生規範。 二、推動溫室氣體減量與污染防治技術之發展及應用。 三、鼓勵企業提升能資源使用效率,應用能資源再生、省能節水及相關技術。 四、產製無毒害、少污染及相關降低環境負荷之產品。 前項補助或輔導之對象、資格條件、審核基準、申請程序、核定機關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為鼓勵產業永續發展,政府對企業提供多項綠能補助。然近年卻屢次發生企業污染環境事件,檢視法規後,發現對於違法企業並無懲罰之條文,爰此予以提出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