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法務部函送修正「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編制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編制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編制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編制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編制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編制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編制表」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編制表」乙案,經本院第8屆第3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