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審查委員王廷升等25人擬具「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組織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組織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各機廠組織通則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審查會通過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保留,送院會處理)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各機廠組織通則
一、行政院組織法已經99年1月12日三讀通過,其第三條第八款規定行政院設交通及建設部,另據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附帶決議,俟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立法通過後,將「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修正為「交通及建設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法」,以賦予規範法源,其所屬分支機構亦同。 二、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草案目前在本院審議中,「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各機廠組織通則」銜名允應隨同臺鐵局銜名修正。 審查會: 保留,送院會處理。
(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一條 本通則依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制定之。
本條組織銜名隨同臺鐵局銜名修正。 審查會: 保留,送院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