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內政部、教育部函送修正「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乙案,業經本院第8屆第3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