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段宜康
段宜康
楊應雄
楊應雄
陳雪生
陳雪生
楊曜
楊曜
潘孟安
潘孟安
劉櫂豪
劉櫂豪
連署人
高志鵬
高志鵬
趙天麟
趙天麟
黃偉哲
黃偉哲
陳明文
陳明文
何欣純
何欣純
陳歐珀
陳歐珀
李俊俋
李俊俋
蕭美琴
蕭美琴
林岱樺
林岱樺
鄭麗君
鄭麗君
魏明谷
魏明谷
吳秉叡
吳秉叡
邱志偉
邱志偉
姚文智
姚文智
陳學聖
陳學聖
許智傑
許智傑
吳宜臻
吳宜臻
管碧玲
管碧玲
葉宜津
葉宜津
蔡其昌
蔡其昌
薛凌
薛凌
張慶忠
張慶忠
李昆澤
李昆澤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十五條之一 中央政府為促進離島地區居民對外交通便捷,凡離島居民與台灣本島間對外交通,應保障下列事項: 一、提供離島居民保留座位,其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十。 二、編列預算補貼交通費用,如係補貼票價者,金額不得低於其票價百分之三十。 前項保留座位及票價補貼辦法,由交通部擬定,報行政院核定。 第十五條之一 為促進離島地區居民對外交通便捷,凡與台灣本島間對外交通費用,應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補貼,如係補貼票價者,金額不得低於其票價百分之三十。 前項票價補貼辦法,由交通部擬訂,報行政院核定之。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規定國家應予以保障扶助離島之交通。國家基於政治目的及負責生存照顧之義務,應成為「公正運輸秩序的保護者」,提供離島居民便捷的交通運輸服務。離島地區居民仰賴飛機及船舶作為對外遷徙之交通工具,又以民營飛機為主。離島航班每年觀光旺季,離島居民一票難求;每逢觀光淡季,航空公司又時常片面取消航班,並恣意調動航班時段。年節期間,又須仰賴國防部支援運輸機,離島居民才得以順利返鄉。前述已嚴重影響離島居民「行之權利」及「行之便利」。 二、爰此,為保障離島地區居民與台灣本島間交通及遷徙之基本權利,交通部應會同相關主管機關訂定保障離島居民座位之辦法,保留座位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十,以供離島居民必要之接駁運輸使用,改善偏遠離島地區之生活品質、增進福利及行之權利與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