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條之一 針對基因改造及其他有潛在食品安全危害疑慮的原物料、食品及飲料等,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海關專屬號列,並依其產業模式,建立產品原材料、半成品與成品供應來源及流向之追溯或追蹤系統。
前項基因改造及其他有潛在食品之定義與範圍、海關專屬號列及追溯或追蹤系統之建立、應記錄之事項、查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一、本條新增。
二、黃豆與玉米是國人主要食材,而台灣黃豆每年進口量約240萬公噸,卻有高達93%屬基因改造;玉米每年進口量約450萬公噸,有高達90%為基因改造。但國內黃豆與玉米的市售食品數量龐大,大部分卻都標示「非基因改造」,但事實上進口的黃豆與玉米超過九成是基因改造,這些數量龐大標示「非基因改造」食品的真實性令人質疑,也未見政府出面積極查察;加上政府至今沒有專屬號列來管制「基改」原物料,政府也不敢保證市售的黃豆玉米食品到底是不是「非基改」的或標示有沒有作假。正因為沒有「基改與非基改」原物料的專屬號列,一旦發生食安危害事件,政府根本沒辦法有效掌握、追蹤「基改」原物料的流向,也沒辦法確認市售食品到底是不是「基因改造」,更導致民眾無從辨識、食不安心。
三、為了維護民眾的飲食安全,有效追蹤基改原物料與食品的流向,本席等爰新增「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九條之一」,要求政府對基因改造及其他有潛在食品安全危害疑慮的原物料、食品及飲料等,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海關專屬號列,依其產業模式,建立產品原材料、半成品與成品供應來源及流向之追溯或追蹤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