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4目「營建業務」項下「辦理國土、海岸地區及土資場等計畫之研擬審議、規劃管理」中「業務費」,原列3,040萬元,凍結三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和提案委員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