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田秋堇
田秋堇
連署人
何欣純
何欣純
李俊俋
李俊俋
鄭麗君
鄭麗君
蕭美琴
蕭美琴
管碧玲
管碧玲
趙天麟
趙天麟
蘇震清
蘇震清
林岱樺
林岱樺
陳節如
陳節如
葉宜津
葉宜津
陳歐珀
陳歐珀
楊曜
楊曜
劉櫂豪
劉櫂豪
段宜康
段宜康
尤美女
尤美女
吳宜臻
吳宜臻
許添財
許添財
邱志偉
邱志偉
林佳龍
林佳龍
陳其邁
陳其邁
蔡煌瑯
蔡煌瑯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醫療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二十四條 醫療機構應保持環境整潔、秩序安寧,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及安全。 為保障病人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 醫療機構應建置相關設施以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人身安全。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警察機關應協助排除或制止之。 第二十四條 醫療機構應保持環境整潔、秩序安寧,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及安全。 為保障病人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 違反前項規定者,警察機關應協助排除或制止之。
鑒於近年醫療院所醫護人員慘遭暴力事件頻傳,衛生署毫無具體防杜作為,醫護人員人身與執業安全備受威脅,影響所及,衝擊其他病患醫療黃金時間與就醫權益。爰此,為有效遏阻暴力以保障醫事人員人身安全與醫療品質,特提出刑醫療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