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國家情報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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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國家情報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一條修正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獎章條例第九條及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一條 本辦法依獎章條例第九條及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國家情報工作法於94年2月5日公布施行,期間歷經2次修正。茲配合100年6月29日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修正第一條條文之授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