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請台電公司研議就核電廠所在地石門、金山及其十公里直徑範圍內,做出環境影響安全、人民健康影響安全、食品生產安全影響等評估,並給在地石門、金山居住人民健康檢查之補助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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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