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內政部函送修正「體位區分標準」第四條、第五條條文及第二條附件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