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人才延攬與培育」之書面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