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辦事細則」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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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辦事細則第十一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十一條 本分局因業務需要,設台中港檢疫站、臺中機場檢疫站、嘉義檢疫站及澎湖檢疫站,各置主任一人,由本分局派技正兼任,綜理站務;其所需工作人員由本分局法定編制員額內調配。但因業務需要,得增設檢疫站。 第十一條 本分局因業務需要,設台中港檢疫站、嘉義檢疫站及澎湖檢疫站,各置主任一人,由本分局派技正兼任,綜理站務;其所需工作人員由本分局法定編制員額內調配。但因業務需要,得增設檢疫站。
為因應臺中機場國際包機業務迅速成長,及配合「中部國際機場第一期發展計畫第一階段工程」於一百零二年三月底竣工啟用,因此國際及兩岸直航之出入境班機勢必增多,且入出臺中機場人次倍增,故入出境旅客及輸出入動植物檢疫業務量與龐雜程度將大幅增加,為確保動植物檢疫安全,爰增設臺中機場檢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