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電視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林佳龍
林佳龍
鄭麗君
鄭麗君
陳亭妃
陳亭妃
何欣純
何欣純
許智傑
許智傑
楊曜
楊曜
蘇震清
蘇震清
連署人
趙天麟
趙天麟
李應元
李應元
尤美女
尤美女
吳宜臻
吳宜臻
黃偉哲
黃偉哲
李俊俋
李俊俋
魏明谷
魏明谷
陳節如
陳節如
葉宜津
葉宜津
李昆澤
李昆澤
許添財
許添財
柯建銘
柯建銘
薛凌
薛凌
管碧玲
管碧玲
蕭美琴
蕭美琴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公共電視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十三條 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由董事十一人至十五人組織之,依下列程序產生之: 一、由立法院推舉十一名至十五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 二、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選任董事時應顧及性別及族群之代表性,並考量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之均衡。 董事中屬同一政黨之人數不得逾董事總額四分之一;董事於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 第十三條 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由董事十七人至二十一人組織之,依下列程序產生之: 一、由立法院推舉十一名至十五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 二、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選任董事時應顧及性別及族群之代表性,並考量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之均衡。 董事中屬同一政黨之人數不得逾董事總額四分之一;董事於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
2009年修法將公視董事人數提高為17人至21人,除了董事會成立門檻變高,導致董事會不易順利組成外,也因董事人數過多,容易造成董事會意見紛歧,出現多頭馬車的問題,不利公視治理。如今只要將董事人數改回11人至15人,第五屆公視董事會即可立刻開始運作,讓公視步入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