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4目「營建業務」項下「辦理國土、海岸地區及土資場等計畫之研擬審議、規劃管理」之「業務費」原列3,04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及提案委員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