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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5目「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含第1節「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中「臺灣電影文化中心籌建計畫」;不含第2節「影視及流行音樂推動與輔導」中「對財團法人公視基金會捐助」)及第3 項「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含第2 目「廣播電視事業輔導」中「數位媒體發展中心計畫」之「消費者閱聽行為與喜好調查」)1億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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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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