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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人事費-獎金」項下編列3億533萬4,000元之警政機關工作獎勵金,凍結5,145萬5,000元,俟會同交通部、財政部研擬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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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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