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黃昭順等21人、委員林岱樺等27人、委員尤美女等16人、委員鄭天財等18人、委員吳宜臻等32人分別擬具「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漁業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水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畜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獸醫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金融局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農村及農田水利署組織法草案」、委員尤美女等16人擬具「農業部農村及農田水利署組織法草案」、委員鄭天財等18人擬具「農業部水土保持及農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及委員吳宜臻等27人擬具「農業部農村再生及人力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及委員尤美女等20人擬具「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委員鄭天財等18人擬具「農業部森林及保育署組織法草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農業部森林及保育署組織法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保留,送院會處理。)
審查會:保留,送院會處理。
(保留,送院會處理。)
森林及保育署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審查會:保留,送院會處理。
(保留,送院會處理。)
本署之權限職掌。 審查會:保留,送院會處理。
(保留,送院會處理。)
本署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 審查會:保留,送院會處理。
(保留,送院會處理。)
本署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 審查會:保留,送院會處理。
(保留,送院會處理。)
本署依職掌所設次級機關之名稱及業務。 審查會:保留,送院會處理。
(保留,送院會處理。)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六條雖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編制表,惟表量如僅於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之配置,將難窺知機關人員配置及運作之全貌,爰於本條再予重申。 審查會:保留,送院會處理。
(保留,送院會處理。)
本法之施行日期。 審查會:保留,送院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