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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函轉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函,為修正「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場地設備規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場地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修正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二條 本標準所稱場地包括展場、中正演藝廳、視聽室、民主大道、環堂道路、大孝門廣場及教室等。
第二條 本標準所稱場地包括展場、中正演藝廳、視聽室、民主大道等。
為充分活化再利用場地,爰重新檢討現有空間,整合及增列可供租用之場地。
第三條 本處規費暨保證金收費標準如附表。
第三條 本處規費暨保證金收費標準如附表。
1.配合電力費用調漲,經重新計算各場地服務成本後,調整各場地收費基準,修正附表。 2.本條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