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丁守中
丁守中
詹凱臣
詹凱臣
林明溱
林明溱
潘維剛
潘維剛
盧秀燕
盧秀燕
連署人
陳超明
陳超明
陳碧涵
陳碧涵
紀國棟
紀國棟
鄭天財Sra.Kacaw
鄭天財Sra.Kacaw
陳雪生
陳雪生
林郁方
林郁方
林德福
林德福
吳育仁
吳育仁
呂學樟
呂學樟
蘇清泉
蘇清泉
呂玉玲
呂玉玲
陳根德
陳根德
陳鎮湘
陳鎮湘
林正二
林正二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四十三條 勞工因婚、喪、疾病、對一親等直系血親尊親屬之侍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三條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一、我國已步入高齡社會,100年65歲以上老人約有248萬人,占總人口比例達10.75%,老年照護已成為民眾所關注的焦點。 二、根據調查,我國銀髮族有近七成希望由家人照護,但也有近兩成受訪者擔心子女無暇照護。也有學者調查指出有四成照顧者除了照護家中長者之外,還要外出工作,更有三成因此辭職或拒絕某項工作。 三、為使民眾能盡孝道、在父母生病時能陪侍在側,特修正「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三條,除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外,另增列對一等直系血親尊親屬之侍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