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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立法委員
「軍人撫卹條例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民主進步黨
柯建銘
潘孟安
蔡其昌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軍人撫卹條例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第十七條之一 因公或作戰成殘之退徐役軍人及因公、作戰死亡軍人之遺族於領受年撫金期間,得發給年節慰問金。 前項支給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定之。
一、本條新增。 二、為照顧軍人因作戰、因公受傷成殘者或因作戰、因公死亡者之遺族,為關懷其遺族,給予道義性之撫慰,其遺族於領受年撫金期間,增訂給予年節慰問金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