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撫卹條例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柯建銘
柯建銘
潘孟安
潘孟安
蔡其昌
蔡其昌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軍人撫卹條例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第十七條之一 因公或作戰成殘之退徐役軍人及因公、作戰死亡軍人之遺族於領受年撫金期間,得發給年節慰問金。 前項支給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定之。 一、本條新增。 二、為照顧軍人因作戰、因公受傷成殘者或因作戰、因公死亡者之遺族,為關懷其遺族,給予道義性之撫慰,其遺族於領受年撫金期間,增訂給予年節慰問金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