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李俊俋
李俊俋
連署人
趙天麟
趙天麟
陳其邁
陳其邁
蕭美琴
蕭美琴
劉櫂豪
劉櫂豪
蔡其昌
蔡其昌
潘孟安
潘孟安
何欣純
何欣純
陳節如
陳節如
林淑芬
林淑芬
段宜康
段宜康
管碧玲
管碧玲
尤美女
尤美女
黃文玲
黃文玲
鄭麗君
鄭麗君
吳秉叡
吳秉叡
議案狀態
退回程序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十六條 總統府置戰略顧問十五人,由總統遴聘之,為無給職,對於戰略及有關國防事項,得向總統提供意見,並備諮詢。 戰略顧問之遴聘辦法,由總統府定之。 第十六條 總統府置戰略顧問十五人,上將,由總統任命之,對於戰略及有關國防事項,得向總統提供意見,並備諮詢。
比照資政、國策顧問,明定戰略顧問為無給職。戰略顧問不限上將身分,遴聘辦法由總統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