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修正「推廣貿易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乙案,業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之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