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邱文彥
邱文彥
林郁方
林郁方
田秋堇
田秋堇
紀國棟
紀國棟
陳其邁
陳其邁
謝國樑
謝國樑
林淑芬
林淑芬
江惠貞
江惠貞
蘇震清
蘇震清
廖正井
廖正井
陳學聖
陳學聖
丁守中
丁守中
王惠美
王惠美
楊曜
楊曜
潘孟安
潘孟安
蔡其昌
蔡其昌
連署人
林正二
林正二
鄭汝芬
鄭汝芬
呂學樟
呂學樟
鄭天財Sra.Kacaw
鄭天財Sra.Kacaw
陳淑慧
陳淑慧
蘇清泉
蘇清泉
費鴻泰
費鴻泰
林明溱
林明溱
李俊俋
李俊俋
張曉風
張曉風
李貴敏
李貴敏
吳育昇
吳育昇
蔣乃辛
蔣乃辛
段宜康
段宜康
賴士葆
賴士葆
陳鎮湘
陳鎮湘
陳碧涵
陳碧涵
李桐豪
李桐豪
吳育仁
吳育仁
詹凱臣
詹凱臣
林德福
林德福
黃偉哲
黃偉哲
薛凌
薛凌
張嘉郡
張嘉郡
葉宜津
葉宜津
趙天麟
趙天麟
陳歐珀
陳歐珀
許添財
許添財
邱議瑩
邱議瑩
劉櫂豪
劉櫂豪
高志鵬
高志鵬
陳唐山
陳唐山
吳宜臻
吳宜臻
蕭美琴
蕭美琴
吳秉叡
吳秉叡
王育敏
王育敏
管碧玲
管碧玲
何欣純
何欣純
鄭麗君
鄭麗君
盧嘉辰
盧嘉辰
許智傑
許智傑
張慶忠
張慶忠
黃昭順
黃昭順
馬文君
馬文君
林世嘉
林世嘉
蔡錦隆
蔡錦隆
尤美女
尤美女
呂玉玲
呂玉玲
羅明才
羅明才
黃文玲
黃文玲
孫大千
孫大千
姚文智
姚文智
王廷升
王廷升
徐少萍
徐少萍
潘維剛
潘維剛
羅淑蕾
羅淑蕾
劉建國
劉建國
陳節如
陳節如
邱志偉
邱志偉
楊玉欣
楊玉欣
李應元
李應元
林佳龍
林佳龍
魏明谷
魏明谷
陳亭妃
陳亭妃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二十九條 行政院依下列各款劃分各部主管事務: 一、以中央行政機關應負責之主要功能為主軸,由各部分別擔任綜合性、統合性之政策業務。 二、基本政策或功能相近之業務,應集中由同一部擔任;相對立或制衡之業務,則應由不同部擔任。 三、各部之政策功能及權限,應儘量維持平衡。 部之總數以十五個為限。 第二十九條 行政院依下列各款劃分各部主管事務: 一、以中央行政機關應負責之主要功能為主軸,由各部分別擔任綜合性、統合性之政策業務。 二、基本政策或功能相近之業務,應集中由同一部擔任;相對立或制衡之業務,則應由不同部擔任。 三、各部之政策功能及權限,應儘量維持平衡。 部之總數以十四個為限。
一、為呼應國際海洋發展趨勢、因應東海及南海日趨嚴峻情勢、積極策進海洋事務之應有作為,我國應建立強而有力之海洋主管機關。 二、「海洋委員會」改為設「部」後,行政院將有十五個部,爰修正第二十九條文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