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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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一條之一 犯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二百三十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三百三十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百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一款及其特別法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入相當處所,施以強制治療: 一、徒刑執行期滿前,於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鑑定、評估,認有再犯之危險者。 二、依其他法律規定,於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後,經鑑定、評估,認有再犯之危險者。 前項處分期間至其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執行期間應每年鑑定、評估有無停止治療之必要。 第一項相當處所未完成設置前,得於監獄設強制治療保安處分處所專區施以治療。 | 第九十一條之一 犯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二百三十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三百三十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百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一款及其特別法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入相當處所,施以強制治療: 一、徒刑執行期滿前,於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鑑定、評估,認有再犯之危險者。 二、依其他法律規定,於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後,經鑑定、評估,認有再犯之危險者。 前項處分期間至其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執行期間應每年鑑定、評估有無停止治療之必要。 |
一、由於性侵害者再犯率極高,在美國,有些州政府甚至要求性侵更生人,不准住在鬧區裡,現行我國連續暴力性侵犯的再犯率,高達95%,顯示刑後治療刻不容緩。
二、設刑後治療是政府既定政策,兼顧性侵加害者人權,應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刑後治療是有必要且需要的。
三、但性侵加害人刑後治療是需要機構性、團隊治療,因為他們仍有再犯風險,日前就發生性侵犯出獄當天立即再犯,對婦女安全形成嚴重威脅。
四、而保安處分執行法現行僅規定強制治療處所為公私立醫療機構,對於若干重大受保安處分人之情況非一般公私立醫療機構所能處理,且截至目前為止,各醫療機構均無法自行解決戒護問題,致衛生署迄今未指定適當之治療機構。
五、因此,為落實強制治療之效,在衛生署未指定相當醫療處所前,得於監獄設強制治療保安處分處所專區施以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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